赣州市水文局
(政府机构)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文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水文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水文监测资质的初审,组织监督实施水文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文规范。1、负责全市水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工作;编制水文部门预算和决算。赣州市水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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