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场地分类管理(classified management of contaminated sites),工学-环境科学-土壤环境保护-污染场地管理-污染场地分类管理,为有利于污染场地风险管理,依据场地污染物性质、暴露途径和受体等方面要素,将污染场地按风险高低分类,划分污染场地的优先管理顺序,实行分类管理的模式。污染场地分类管理的基础是依据对场地性质因子的评分进而将场地污染危害或危害潜力分级,根据评估得分可将污染场地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和基本无风险。评分系统包括污染物性质、暴露途径和受体方面要素。美国在污染场地分类管理方面起步较早,拥有成熟的污染场地分类管理机制、完善的污染场地管理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档案数据库管理系统,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将污染场地分为11类进行管理:①超级基金国家优先名录场地(National Priorities List; NPL),指严重污染的场地。②《资源保护与恢复法》(Resource Conservation and Recovery Act; RCRA)清理基准场地,指过去或现在治理、贮存或处置危险废物且污染物曾经泄漏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