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测机构(institut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monitoring),工学-水利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各级政府、流域机构批准设立的,负责国家、大江大河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管理和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评估的机构。包括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大江大河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及其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保持监测分站等。水土保持监测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承担并完成水土保持监测任务,负责对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质量保证,开展监测技术、监测方法的研究及国内外科技合作和交流,负责汇总和管理监测数据,及时掌握和预报水土流失动态,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同时,各级监测机构还具有的职责是:①全国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对全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具体管理,负责拟定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组织对全国性、重点区域、重大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编制并发布全国水土保持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