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事业统计年报(annual statistical reports for archives work),管理学-档案学-档案事业管理-档案事业,中国档案统计的工作方法。通过定期填报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全面准确掌握中国档案事业的基本情况,为中国档案事业实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依据。统计对象包括: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档案馆,县直以上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处、科),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处、科),开办档案专业教育的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和规定范围内的各级各类档案部门。档案统计年报工作起步于1982年,国家档案局制订了《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报》,经国家统计局批准,1983年试行一年,1984年纳入政府统计序列。1987年进行调整,增加《大型企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表》《档案专业教育基本情况表》《各地档案事业费、档案馆基建情况表》。1991年,国家档案局在原有《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年报》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符合统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制度》,作为部门统计制度正式实施,并开始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