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抗震性态目标(seismic performance objectives),工学-土木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地震工程-结构抗震实验-结构抗震性态化设计,对所设计的结构物在各级设计地震水准下所要求达到的抗震性态等级。又称抗震设防目标。设计地震水准指未来可能施加于结构的地震作用大小。抗震性能等级为结构的地震损坏状况及对其震后继续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结构抗震性态目标的确定需综合考虑结构的使用要求和功能要求的重要性、经济性(伤亡、财产损失、功能中断、震后修复)及其他因素(如历史或文化价值),应以现有的抗震科学水平和经济条件为基础。针对各个结构,业主或使用者可根据自身的需求和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结构抗震性态目标进行抗震设计。中国自1989年起对普通的建筑采用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性态目标,并一直沿用。现行的中国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提出了如表所示的4类不同的结构抗震性态目标。显而易见,结构的抗震性能目标越高,结构的初期建造成本就越高,但结构在遭遇地震时的损伤和经济损失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