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地马拉都督辖区,历史学-世界历史-拉丁美洲历史-〔综述〕-〔殖民统治时期〕,西班牙殖民时期在中美洲地区设立的行政区划。1527年建立,1821年宣布独立。范围北起墨西哥的尤卡坦和塔巴斯科,南至巴拿马,由危地马拉(包括今伯利兹)、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哥斯达黎加、尼加拉瓜和恰帕斯(今墨西哥恰帕斯州)六省组成。由新西班牙总督管辖,但与西班牙王室和西印度院保持密切联系,后只在某些方面受新西班牙总督控制,具有半自治地位。都督由王室直接委派,是辖区最高政府首脑。1549年,王室在此辖区设检审庭,拥有司法兼部分行政权,对都督的权利有所牵制。首府最初设在圣地亚哥德洛斯卡瓦列罗斯(今安提瓜),1776年毁于大地震,后迁至拉埃尔米达,即危地马拉城现址(时称新危地马拉)。第一任都督是佩德罗·德阿尔瓦拉多,最后一任都督是加维诺·加因萨。辖区内以农业和畜牧业为主要的生产部门,曾实行委托监护制、债役农制和大地产制,盛产可可、棉花、烟草、靛蓝等。因殖民当局禁止殖民地间和殖民地内部贸易,仅允许与母国的商船队进行贸易,故沿海地区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