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剪阅制度(Korea film censorship system),文学-传播学-传播政策与法-〔电影政策与法〕-〔国际电影政策与法〕,韩国政府实施对电影内容控制的制度。电影在上映之前应该接受文化公报部长官的检阅,没能检阅合格,不得上映。1973年,韩国最早的电影基本法《电影法》第四次修订,确立了对电影实施剪阅制度。检阅标准包括:①有可能违背宪法的基本秩序或对国家的权威造成伤害时。②有可能侵害公序良俗或混乱社会秩序时。③有可能毁损国际之间友谊时。④有可能松弛国民精神时。由文化公报部长官认定是否合格,如果被认定为即便删除其有关部分,也不影响电影上映时,可以删除其部分后决定剪阅合格。韩国电影剪阅制度注重意识形态,政治性强,一定程度上阻碍了韩国电影业的发展。如1988年,88部国产片中只有44部得以公映;1989年,110部中有55部公映;1990年,113部中有52部公映;1991年,121部中有51部公映;1992年,96部中有45部公映。1998年,随着韩国金大中总统的上台,维持韩国影院电影放映任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