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执行行动理论(action theory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管理学-公共管理-政策科学-〔基本概念和理论〕-〔政策执行理论〕,行动理论学派强调的政策执行是将政策目标和内容转化为政策效果所要采取的广泛行动的理论。政策执行的研究以行动过程和行为性质为中心。美国政策学家C.O.琼斯(Charles O.Jones)将政策执行理解为“政策付诸实施的各种活动”,并指出解释、组织和实施是最为重要的活动。教育学家G.C.爱德华三世(George C.Edwards Ⅲ)则从具体的行动形式上理解政策执行,认为执行包括发布命令、执行指令、拨付款项、办理贷款、给予补助、订立契约、收集资料、信息沟通、委派人事、雇佣人员、创设机构等活动。具体来看,行动理论认为政策执行过程包括了权威性行动、目的性行动、组织性行动、公益性行动、持续性行动、创造性行动六类。政策执行行动理论从政策执行的行动过程和行动环节出发,探讨了政策执行的内涵和特点,使人们认识到政策执行也即是一个系统的行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