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关系和交易(related-party relationships and transactions),管理学-工商管理-会计学-会计-财务会计,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存在的内在联系。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统称。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是以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为前提条件的。在判断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时,应当遵守“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与其他方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将其视为关联方。控制是指一方拥有对另一方的权力,通过参与另一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另一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按相关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相关经济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各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关联方关系以各方之间的影响为前提,存在于两方或多方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