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悬挂物相容性(aircraft and stores compatibility),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空-机载武器系统-〔综合术语〕,飞机与悬挂物及其悬挂装置间的共存能力。飞机悬挂物相容性要求飞机与悬挂物、悬挂装置组合后,在预期要经受的各种飞行和地面条件下,其中一项对另外两项的气动力特性、结构特性或功能特性不产生不可接受的影响。但某一种悬挂物及其悬挂装置可以以特定的配置形式与飞机的一种挂梁(挂点)相容,而不必与该种飞机的所有挂梁(挂点)或在所有条件下都相容。对飞机悬挂物相容性的论证主要包括挂点承载能力、几何相容性、接口(机械、电气、通信)相容性、电源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全分离、许可分离等内容,需要开展的试验包括网格测力试验、地面静态弹架投放试验、弹架组合振动试验、火控系统实验室对接试验、机弹地面对接试验、机弹电磁兼容性试验、空中带飞试验、空中投放试验等。①挂点承载能力。悬挂物满载重量(包括通用挂梁和悬挂装置的重量)要求小于等于飞机某个挂点设计承载重量。②几何相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