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social security fund budget),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财政与预算〕-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和平衡计划。199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政府公共预算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2006年,《国务院批转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制度”,将预算外收入—社保—纳入其中。2010年初中国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单独编制社保基金预算,并在2013年开始提交人大审查。2014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包括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在内的“四本预算”编制,开始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