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水利机构(water conservancy institutions in Canada),工学-水利工程-〔综论〕-〔水利机构〕-〔其他国家水利机构〕,加拿大负责水利工作的行政机构。根据加拿大宪法,联邦政府负责跨越国境的水资源、国有土地和北方领地中的航行和渔业的管理,省级政府负责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包括水资源),地方政府也要分担供水和水处理的责任。联邦政府水资源管理机构负责对有关水的基础性资源的综合管理,其职能主要由环境与气候变化部承担。省级政府成立了专门负责流域水资源管理的机构,将原来分布于政府诸多机构的流域水资源管理权集中于一个或少数几个机构。加拿大水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基本上由水委员会承担。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成立于1971年,其职责之一是利用并保护加拿大的水资源。下设水资源与科技司,并在全国设有几千个水资源监测站,实时测量水体的水量与水质加拿大在全国有若干个水委员会,如加拿大西部普雷里(Prairie)区域的省际水委员会、马更些(Mackenzie)河流域委员会。普雷里区域的省际水委员会根据水控制分配协议来保证艾伯塔、萨斯喀彻温和马尼托巴各省平等分享省际的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