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奴隶制(Yi slavery in Liangshan),法学-民族学-民族学-民族学-〔社会制度〕-〔奴隶制〕-凉山彝族奴隶制,中国四川、云南两省交界处的大小凉山彝族地区(包括今凉山彝族自治州,乐山市马边、峨边彝族自治县,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东部)历史上实行的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和生产者(奴隶)的社会制度。背景凉山彝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低下,没有形成物质资料生产的社会大分工。农业是基本生产部门,畜牧和渔猎附属于农业,手工业未从农业中分离出来。犁铧、锄、镰等农具采购自汉族地区。土地利用率低,每年只种一季,轮歇地约占总耕地的一半。无水利设施,不中耕施肥。畜牧业饲养粗放,繁殖率很低。手工业以铁、木加工居多。传统家庭手工业为擀毡和编织披衫——“擦尔瓦”(“瓦拉”)。内部长期保留着“以物易物”的商品交换方式,没有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专业商人,也没有本民族的固定市场。20世纪初,凉山的商品交换出现过畸形发展。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鸦片烟输入彝族地区。大小军阀为牟取暴利,强迫彝族民众种植罂粟,用枪支换取,致使鸦片在凉山地区泛滥。奴隶制的生产关系长期阻碍着凉山彝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