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增加值核算(statistics of agricultural added value),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农业统计与核算-农业产出统计-农业增加值核算,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一年)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包括生产增加的全部产品和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价值的核算。宏观上看,农业增加值统计是国内生产总值统计的组成部分;微观上看,农业增加值能客观反映企业单位或行业的投入、产出、效益、速度和收入等情况,对其统计是对相关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过程。农业增加值以生产法计算为主,以分配法计算为辅,理论上两种方法计算结果应当相同,但因为统计角度不同,导致收集的估算资料来源不同,计算口径范围和方法也存在差异,实际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存在偏差。中国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界定行业范畴和收集统计数据。2018年,中国国家统计局专门编制了《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农业增加值统计。核算的主要内容是农林牧渔业产品的价值量及其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的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