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繁育许可证(license for captive breeding of wild animal),农学-林业-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人工繁育许可证,由中国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用于人工繁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管理范围的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证件。曾称驯养繁殖许可证。中国建立人工繁育许可证制度基于以下两方面原因:一方面,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可以进行人工繁育,并在严格管理下开展商业性经营利用活动,有效发挥野生动物资源的社会效益,满足合法市场需求;另一方面,如果不加以严格管控,野生动物繁育活动可能会因为无序获取野外种源、洗白非法来源个体等行为损害野生种群。《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支持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因物种保护目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行许可制度。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