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控制原则(multi-level control principle),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系统工程〕-安全控制工程-危险控制原则-多层次控制原则,风险控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安全控制系统的组织结构一般都是“金字塔”结构,属于大系统的范畴。这类大系统的有效控制方式是多级递阶控制。在多级递阶控制结构的同级控制单元可以同时平行工作,并对其下级施加控制,同时又要受到上级的干预,同级控制单元通过上级相互相互交换信息。各控制层次之间除了由上级督促下级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规程和决定外,还要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提高下属层次的自组织能力,使之具有较高的控制能力,能够审时度势,加强自我就地反馈。安全管理和技术实现的设计要讲阶梯性和协调性。多层次控制可以增加系统的可靠程度。通常包括6个层次:根本的预防性控制、补充性控制、防止事故扩大的预防性控制、维护性能的控制、经常性控制以及紧急性控制。各层次控制采用的具体内容,随事故危险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在实际应用中,是否采用6个层次以及究竟采用哪几个层次,则视具体危险的程度和严重性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