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监察员制度(News Ombudsmanship),文学-新闻学-新闻伦理-【新闻职业道德相关制度、规范、事件、会议、机构】-【相关制度】,媒体聘用专员来接收和调查受众关于新闻报道准确、公平、平衡以及品位问题的投诉,推荐恰当的纠正或反应措施,以改正或阐明新闻报道的手段。又称新闻公评人制度、新闻道德顾问制度。1967年,美国《信使报》(The Courier-Journal)在世界上率先聘任资深记者担任新闻监察员。《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美联社等大媒体也都采用过这一制度。根据世界新闻监察员组织(Organization of News Ombudsmen,ONO)2016年的官方网站数据,世界上有23个国家建立了新闻监察员制度,包括英国、日本、瑞士、瑞典、德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早期的新闻监察员几乎都由报社内部的资深记者或编辑来担任,主要职责是倾听读者的意见,监督报纸的内容以及消息源,写内部批评公告,以及发表每周专栏评论。现代的新闻监察员多由本媒体外部的记者或编辑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