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Panama),历史学-世界历史-拉丁美洲历史-〔各国历史〕-巴拿马历史,巴拿马政府银行。前身是抵押贷款银行。1904年,M.阿马多尔·格雷罗颁布第74号法令,宣布成立抵押贷款银行,初始资金50万美元,10月12日向公众开放。除抵押贷款职责外,银行还开展贴现业务,接受农民、牧场主、工业家的存款,并严格要求客户提供担保。1911年,更名为巴拿马国家银行。1975年起,享有国家自治机构的地位。在巴拿马全国开设约75家分行。主要职责是为中小企业和企业客户提供个人银行和商业银行服务;接受政府存款,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发放贷款。巴拿马国家银行不是中央银行。2009年开始负责巴拿马中央银行的非货币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