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广播业务(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 BSS),工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航天-〔航天技术应用〕-卫星通信-卫星广播业务,由空间电台发送或转发信号,旨在由公众直接接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又称卫星广播无线电通信业务[注]。在国际频率划分中,包含卫星广播业务(BSS)、地面广播业务(BS)、固定业务(FS)、移动业务(MS)等。国际电信联盟(ITU)把世界划分为3个频率区域,中国属于第Ⅲ区。1971年举行的世界无线电行政大会(WARC),第一次对卫星广播业务使用的频率进行了分配。L(全球范围):620~790兆赫;S(全球范围):2.52~2.67吉赫;Ku(Ⅲ区):11.7~12.2吉赫;Ka(Ⅱ、Ⅲ区):22.5~23吉赫;Q(全球范围):40.5~42.5吉赫;V(全球范围):84~86吉赫。卫星广播业务中除了卫星电视广播外,还包含卫星数字声音广播。20世纪90年代以来,卫星广播业务长期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数字技术逐渐普及,卫星数字广播也随之问世。卫星广播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卫星的覆盖优势,覆盖率可以遍及全国甚至全球,成为覆盖最广的广播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