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法语文学,文学-外国文学-法国文学-瑞士法语文学,瑞士有4个语言区,各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文化传统又都同邻国文化密切相连,因此瑞士没有统一的民族文学。所谓瑞士文学,其实是瑞士德语文学、瑞士法语文学、瑞士意大利语文学和瑞士雷托罗曼语文学。瑞士法语区从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才有独立的精神生活和文学创作,而各邦政治上的独立到1848年才确定下来。尽管这个区域在文化上与法国巴黎关系密切,各地方的文化基础又极不相同,但在文学题材和体裁方面仍有共同之处,如宗教文学、关于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探讨、散文和日记体裁相当普遍的运用等。16世纪中叶,J.加尔文是日内瓦城的精神和政治领袖。作为有影响的传教士,他撰写了大量宣传宗教改革的著述;作为政治家,他制定了新的教规与国法。他在《教育与宗教的自白》(1537)和《基督教设施》(1536)等书中系统阐述了新教原理。他的革新主张吸引了欧洲许多大学生,当时的日内瓦被称为“新教的罗马”。加尔文的神学思想对瑞士文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18世纪初,散文作家B.L.de穆拉尔特以《关于英国人和法国人的通信》为瑞士精神生活揭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