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建设理论(assets construction theory),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的理论,一种以资产为本的社会政策理论。最早由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M.W.谢若登(Michael Wayne Sherraden,1948~ )在1991年出版的《资产与穷人》一书中提出。资产建设理论强调储蓄和资产累积是个体与家庭摆脱贫困、实现更加积极与可持续社会保障的基础。该理论与收入支持的视角相对。对于资产和收入两个概念的区分是资产建设理论的基础。谢若登认为,资产与收入是两个既相互联系又互相独立的概念,对资产或收入的强调形成了不同类型的社会政策。收入是指短期的、流动性的资源,而资产则是一种长期的、稳定的财富聚合。资产包含有形和无形两种,有形资产包含实物资产、金融资产、住房资产以及其他的可拥有的自然资产等;无形资产包括贷款可及性、人力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等。资产不仅可以缓冲收入波动的风险,也能产生更长期的经济与社会福利效应。谢若登指出,美国的社会福利政策一直以来是以收入为本的政策,它所强调的是流动性资源分配的不足和匮乏,是一种再分配的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