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聘用制(museum employment system),历史学-博物馆学-博物馆治理与管理-博物馆管理-博物馆管理内容-博物馆人事管理,博物馆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双方聘用关系,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聘用制成为国有博物馆的基本用人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博物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结构比例和岗位规范,科学设岗,明确不同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公平竞争,按岗聘用。实行聘用制,必须坚持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以法律形式确立单位和个人的工作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聘用制,要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博物馆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博物馆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