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四年议会(Poland’s Four Years’Sejm),历史学-世界历史-〔欧洲历史〕-波兰历史,1788~1792年波兰和立陶宛联合国家的议会。又称大议会。波兰进步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改革进行了维护国家独立的爱国运动。1772年俄、普、奥三国第一次瓜分波兰后,波兰面临再次被瓜分的危险。18世纪80年代,以启蒙思想家H.柯伦泰(1750~1812)为首的中小贵族和新兴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组成爱国党,利用俄土战争造成的有利的国际环境和瓜分国之间的矛盾,进行爱国革新运动。1788年10月,波兰议会在华沙开幕,议会历时四年,史称四年议会,对国家制度实行了根本的改革。议会通过把军队扩大到10万、城市市民有权参与国家管理和购买土地等重要决议。1791年5月3日,在法国大革命的鼓舞下,议会通过了《五三宪法》。确定波兰由贵族共和国转变为贵族-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国。行政权归国王和国王任命的内阁;废除自由选王制,确立王位继承制。立法权归两院组成的议会;废除自由否决权,采用多数通过的表决制。司法权归法院。《五三宪法》没有废除农奴制。但是农民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