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设施管理(management of amusement equipment),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园林管理·法规规章-风景园林管理,在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内根据功能需求常设置供人们游乐的设施。这些设施包括具有动力的游乐器械和无动力的游乐载体,以及为游乐而设置的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装置,一般分为大型游乐设施和小型游乐设施两种。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绿地内的游乐设施的设置和运营须遵循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质量合格、运营规范的原则,同时要确保游客安全。游乐设施的设置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不得影响景区和公园正常的观赏和游憩,不同性质的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绿地应严格限制游乐区的范围和面积。风景名胜区和公园绿地管理机构是游乐设施管理的主要责任单位,应当与依法注册登记、具备游乐设施经营范围的运营单位签订经营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游乐设施管理职责。游乐设施的安全性、基本要求、设置、安装、验收和运营管理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要求。超过产品设计使用寿命的游乐设施应及时报废或更换,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安全评估,确定继续使用的条件和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