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evalu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管理学-情报学-情报研究-情报研究领域-科技情报研究,评价主体即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科技成果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应用前景等予以客观、具体、恰当的评价。科技结果通常包括技术开发类应用技术成果、社会公益类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研究成果,对其技术创新程度与技术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以及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进行评判的过程,是科技成果转化前的关键环节,也是科技投入绩效评估的核心部分。科技成果评价可以由成果使用方、完成者或项目管理部门(单位)作为委托方提出。对符合评价范围的,评价机构与委托方签订委托评价合同后,按照评价程序开展评价工作。承担科技成果评价的主体,除了政府管理部门,社会机构评价已成为显著的发展趋势。美国等西方国家往往委托高水平的社会咨询评估机构承担具体的评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