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阶层认同(subjective class identification),法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群己关系〕,在以收入、职业声望、教育等为标准测量的客观社会阶层之外,个体对自己在社会阶层结构中所占据位置的感知。阶层意识的研究起源于马克思关于“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关系的探讨,经E.O.赖特(Erik Olin Wright,1947~2019)、M.曼(Michel Mann)、R.森特斯(Richard Centers)、J.H.戈德索普、杰克曼夫妇(Mary R.Jackman & Robert W.Jackman)等人的发展,概念界定逐渐由集体层面向个体层面转变。当前学术界普遍认可的阶层意识,主要指居于一定社会阶层地位的个体对社会不平等状况及其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主观意识、评价和感受,所强调的是个体的心理和意识状态。阶层意识包括3层内容:①人们是否意识到自身所处的社会存在不平等的地位结构。②如果意识到阶层结构的存在,人们对于阶层划分依据的观念是什么。③人们会将自己归到哪一阶层,这层内容涉及人们的主观阶层认同或阶层认同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