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控制层段(soil control section),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土壤地理学-土壤形态与微形态学-土壤控制层段,在给定深度范围内的一段土壤垂直断面,为鉴定和检索土壤类别提供的一个共同的比较基础。需要明确的上界和下界,通过鉴定层段内的土壤性状特征来判定土壤类型。发展历史土壤控制层段的概念和确定标准是随着土壤系统分类研究的不断深入而逐渐提出并不断修改完善的。1960年以前,土壤分类文献中没有土壤控制层段的概念。土壤控制层段的概念最早于1962年由G.D.史密斯(G.D.Smith)提出。当时将土壤的控制层段定义为“任一灰化层、黏化层或钠质层,或者任一脆磐层的厚度,当一个土壤中有多个上述层次存在时,则限定为到任何两个层次之间厚度;当土壤中不存在上述土层时,控制层段则被定义在25~75厘米,或者当土层过浅时则到石质接触面”。1967~1970年,对土壤控制层段的界定进行了较大修改,脆磐层不再包括在土族控制层段之内,并将土壤颗粒大小控制层段的黏粒含量界限由原来美国农业部质地三角表中的标准修改到现在的18%、35%和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