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社会工作(family social work),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实务领域-家庭社会工作,围绕家庭所开展的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以家庭为主要服务对象,为改善家庭生活、完善家庭功能,促进家庭关系和谐,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社会福利。简史社会工作萌生之初,较多关注如何对贫困家庭提供救助,这使家庭一开始就成为社会工作的主要服务领域。法国1663年成立的慈善女儿社,英国1869年成立的慈善组织会社,德国1919年成立的婚姻与性问题咨询中心,美国20世纪30年代成立的美国家庭关系协会等,均以访问贫民家庭、改善贫民生活为宗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很长时期内没有专业化的家庭社会工作。面向家庭的社工服务分别由民政部、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部门、司法部、公安部等行政部门,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共同承担,提供力所能及的行政性、公益性综合服务。这类家庭服务的内容依分类标准不同有着不同的概括,主要涉及经济帮助,婚姻咨询,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家庭照料,家庭教育,儿童服务,老年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