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人文主义(psychological humanism),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工业社会学-工作与企业-劳动过程,主张研究人的本性、经验、价值、潜能、创造力及自我实现等方面的心理学思潮。产生于20世纪50~60年代美国的一场革新运动与心理学思潮,反对行为主义环境决定论和精神分析生物还原论,号称心理学的第三势力。主要创建者为C.R.罗杰斯、R.R.梅(Rollo Reece May,1909~1994)、A.H.马斯洛、J.F.T.布根塔尔(James Frederick Thomas Bugental,1915~2008)等。研究对象是精英、名人或心理健康者,而不是患者、动物或一般人等;研究内容为:不是研究人的认知历程和低级心理现象,而是专门研究人的高级整合的动力心理,包括人的价值、尊严、本性、潜能、创造力和自我实现等富有意义的根本问题;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整体分析和现象学方法取代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在研究原则上,通过广泛的社会问题而开展应用心理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