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修缮工程(cultural relics repair project),历史学-文物-文物保护工程与技术-文物保护工程,为保护文物本体结构安全所采取的加固和治理项目,包括结合本体加固而进行的修复项目。1986年中国文化部颁发的《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等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纪念建筑、古建筑、石窟寺的修缮,依工程性质,可分为经常性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重点修缮、局部复原工程、保护性建筑物与构筑物工程五类”,并规定“重点修缮、局部复原工程,系指对文物进行较大规模的重点修缮或局部复原工程”。这是中国文物保护行业规章中首次对修缮工程进行单独界定。2003年文化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分为:保养维护工程、抢险加固工程、修缮工程、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迁移工程等五类”,并规定“修缮工程,系指为保护文物本体所必需的结构加固处理和维修,包括结合结构加固而进行的局部复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