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administrative units accounting),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财政与预算〕-政府会计,中国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所使用的会计形式。主体是行政单位(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政单位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行政单位财务状况、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行政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管理、监督和决策;会计基础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特殊经济业务和事项应当按照制度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应当按照业务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1998年发布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3年12月重新印发了新修订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会计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