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景观规划(geological landscape plan),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在保护原有自然地质景观的前提下,对地质景观采取必要措施,充分发挥其原始生态美和科学美,让人们能够进行欣赏、理解和体验的规划。地质景观指地质历史时期,在内外地质应力的作用下,地质体及其地质现象经过漫长地质作用而形成的景象独特的、极具观赏价值的地质遗迹,也包括人类改造自然及人与自然互动保留的具有研究及观赏价值的痕迹,集科学研究价值、科普教育价值、观赏价值、文化价值于一身。地质景观可分为基础地质类、地貌景观类、地质灾害类3大类。基础地质类具体可细分为地层剖面、岩石剖面、构造剖面、重要化石产地(保存地)等;地貌景观类可细分为岩土体地貌类、水体地貌类、构造地貌类、火山地质遗迹类、冰川地质遗迹类等;地质灾害类细分为地震遗迹类和地质灾害遗迹类等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