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景观规划(architecture landscape planning),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风景园林学-风景名胜·世界遗产·保护地-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规划〕,基于景源保护、景点建设、游赏和居住等功能的需求,对风景区建筑的保护、利用和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建筑景观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结合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对风景区内建筑进行空间布局,确定功能性质、规模内容,提出保护措施的内容。②分析评估风景区内的历史建筑、文物类建筑,有特点的民居、村寨和乡土建筑及其风貌,提出保护内容与利用措施(见图)。③对各类规划新建建筑从选址、布局、形式、高度及周边环境等方面提出控制要求或初步形态设计,将建筑融于风景。通过建筑景观规划,既要保护与发挥风景区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又要满足一定的游览服务(或居住生活)需求,同时建筑与自然环境的高度融合也具有较高的美学观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