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协议书(exhibition contract),历史学-博物馆学-博物馆展览-展览流程-展览项目管理,展览合作各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下协商产生的进行展览合作的依据。展览协议书各项条款的约定,应以确保展品安全为首要原则,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展品所有方的权益。无论国内交流展还是国际交流展,合作各方都要签订展览协议书,以确保展品安全,明确展览合作各方的责任与权利。一般情况下,展览协议书应包括:①展览协议书名称及缔约各方的基本信息。②举办展览的机构、所在地。③展览的名称、时间及展览场地。④展品及辅助展品的安全、运输、保险等责任划分及费用承担。⑤展品及辅助展品的点交方式及地点、包装及布撤展。⑥展厅及临时库房的环境要求。⑦展览派出人员的安排及所需费用。⑧展览有关费用和支付方式。⑨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共享、许可使用及费用。⑩有关国家主权及展览方权益的保障问题。⑪最终有效的语言文本、适用法律、违约及赔偿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⑫协议终止解除条件和方式、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⑬双方约定有效的联系人、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⑭展品及辅助展品目录及单项保险估价。展览协议书一般都包括附件,其名称和数量应明确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