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少数人群(sexual minorities),法学-社会学-应用社会学-性社会学,性倾向、性身份、性实践不同于主流社会的人群。简称LGBT群体。LGBT群体包括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有时也指间性人。宽泛的LGBT群体包括所有在性与性别领域不符合主流规范的人,所以有时也用“性与性别多元[注]”来表达。美国学者E.K.赛菊寇(Eve Kosofsky Sedgwick, 1950~2009)在同性恋的问题上指出了主流观点的张力和矛盾。主流观点一方面认为同性恋是少数派,把同性恋看作少数人身上固有的特殊现象,被称作少数群体化[注]命题;而另一方面,它又预设人人都可能成为同性恋,认为同性恋倾向具有传染性,被称作普遍化[注]命题。同性恋社群一方面接受了性少数的思维,常以性倾向是先天的、不可改变的为理由来追求平等权利;另一方面又强调“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断背山”“我原来以为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是同性恋,但是现在我看谁都像同性恋”。一些保守群体不喜欢性少数群体这个称呼,因为这样的称呼暗含了西方民权运动的思路,把性少数群体类比为少数族裔,包含了反对多数人暴政和进行反歧视立法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