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准备金(liability reserve fund),理学-统计学-金融统计-保险统计-保险资金运用统计,保险公司为应对未来的保险金支付而预先从保费中提留的资金准备。责任准备金起源于1755年,英国数学家J.陶德森(James Dodson)在《数学全集Ⅲ》中提出了一种新的寿险产品形式:该寿险保单覆盖保单持有人的整个寿命期,而不像以往的寿险保单只保一年期。陶德森设想了一种可以每年支付相同保费的保险单,这种保险单唯一的变量是支付的时间。由于死亡率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因此合同初期每年相同的保费将大于为期一年的保险合同应支付的保费。这笔超额部分成为准备金,这实际上是合同的长期节省部分。随着保单持有人年龄的增大应支付的定期保费不足以完全覆盖当年保险的费用,准备金就为发生的索赔提供资金。这种长期寿险保单的概念将人寿保险转变为一种长期储蓄工具,即产生了保险准备金的概念。1971年英国车辆和综合保险公司(vehicle and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的倒闭促进了精算师行业的发展,业界要求精算师在保险准备金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法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