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库存额(the amount of merchandise inventory),理学-统计学-经济统计-【批发和零售业】,对于批发和零售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期末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对于批发和零售产业活动单位,期末实际在库且归属法人具有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商品库存额反映批发和零售业的商品库存情况和对市场商品供应的保证程度。商品库存额包括:①存放在本单位(如门市部、批发站、采购站、经营处)的仓库、货场、货柜和货架中的商品。②挑选、整理、包装中的商品。③已计入购进而尚未运到本单位的商品,即发货单或银行承兑凭证已到而货未到的商品。④寄放他处的商品,如因购货方拒绝付款而暂时存放在购货方的商品。⑤委托其他单位代销(未作销售或调出)尚未售出的商品。⑥代其他单位购进尚未交付的商品。商品库存额不包括:①所有权不属于本单位的商品,如商品已作销售但买方尚未取走的商品,代替他人保管、运输、加工的商品,代其他单位销售(未作购进或调入)而未售出的商品。②委托外单位加工商品(包括本单位所属加工厂和其他生产单位加工生产尚未收回成品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