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化论(social categories),文学-传播学-大众传播-【大众传播理论】-大众传播受众理论,关于大众传播受众的理论。又称社会类型论、社会范畴论。由美国学者J.赖利(John Larry)与M.赖利(Matilda Larry)夫妇提出。该理论认为,受众在接触媒介和选择内容时不仅受个人差异的影响,而且还受到他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地位的影响,这种社会结构由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经济收入等差异而形成的社会群体组成。赖利夫妇在论文《大众传播与社会系统》(1959)中,揭示了受众基本群体在传播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从而首先进入了这一理论的研究领域。这一理论是对个人差异论的修正与扩展。个人差异论以心理学为依据,主要强调个体心态与性格的不同,而社会分化论则以社会学为基础,重点强调受众的社会群体的特性差异。社会分化论认为,受众是可以分类的,尽管每个受传者的个性千差万别,但在一定的社会阶层中,由于受众在性别、年龄、地区、民族、职业、工资收入、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等方面相同或相近,会形成不同的社会类型。某一社会类型的受众对同一讯息又会有大体一致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