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派广告(art advertising),文学-传播学-广告-广告理论,20世纪中期的广告创意流派。与科学派广告并属现代广告理论史上广告人本位时期的两大代表流派。该流派主张广告是一门艺术,其制作过程是一种艺术创作。在广告创作中,艺术派广告人多从感性诉求入手进行广告创意创作。艺术派广告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的G.路易斯(George Lois) 。他认为广告归根到底是一门艺术,来源于直觉和本能,更重要的是来源于天赋;广告没有法则,它所需要的是灵活的思考。无中生有、天马行空才是创意广告的生命之基。G.路易斯的代表作有《广告的艺术》《广告大创意》。该流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美国的W.伯恩巴克(William Bernbach),他提出ROI广告创意理论,认为一则出色的广告创意应具备相关性(relevance)、原创性(originality)和震撼性(impact)。相关性指广告创意应与广告产品和消费者具有高关联性;原创性指广告创意应有独一无二的创作亮点,与其他广告作品相区别;震撼性指广告创意应该对消费者产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