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功能分区(aquatic functional-zone),理学-生态学-〔景观与区域生态学〕-流域生态学-〔流域生态学基本概念〕-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水功能区,为满足水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的需求,根据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功能要求、开发利用现状,按照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相应水域按其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质量标准的特定区域。分区目的水功能区根据区划水域的自然属性,结合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确定该水域的功能及功能顺序,为水域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划分水功能区,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可为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提供重要支撑,有利于合理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政策,调控开发强度、优化空间布局,有利于引导经济布局与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有利于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省界间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