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侦查学(science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法学-公安学-犯罪侦查-刑事侦查学,在认识犯罪活动、侦查活动以及其互动关系的基础上,研究揭露、证实犯罪的方法和对策的应用性学科。产生、发展近代意义的刑事侦查学是在法制发展、科技进步以及犯罪活动纷繁复杂的社会背景下在西方国家产生的。“侦查学”一词最早出现于1898年奥地利学者H.格罗斯所撰写的《司法检验官手册》一书中,该书的出版也被认为标志着刑事侦查学的诞生。中国的刑事侦查学在汲取了古代侦查活动的精髓和学习国外先进刑事侦查理论的基础上,历经7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独立的知识体系与理论框架。改革开放后,各政法、公安、警察院校陆续编写了各自的刑事侦查学教材,该课程建设进入全面发展阶段。中国已有百余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刑事侦查学课程,刑事侦查学已经成为公安院校的专业核心课程与必修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