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文庙大成殿是在常州市区市工人文化宫内。1987年12月26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文庙大成殿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3年12月23日,常州市人民政府调整公布县文庙大成殿为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12月1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常州文庙大成殿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为阳湖县学宫,始建于宋咸淳元年(1265),历代均有建修。现存大成殿为清同治六年(1867)重建。殿为单檐歇山顶,面阔五间,宽22。8米,进深16米,庄重古朴。殿前为大成门三间,硬山顶木结构,壁间嵌有重修文庙石碑三块,大成门前泮池、石桥遗迹,保存完好。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常州文庙大成殿原为清代武进、阳湖两县学宫一部分,始建于宋咸淳元年(1265),历代均有修建。占地面积2570平方米,建筑面积810平方米。宋代地方行政区划有路、州和县三级,由于路不直接设立学署,故宋代地方学署实际只有州和县才设。各学署设有教授,掌管教学以及学校的经费,作为大兴文教的有力举措。县学在清代毁、建多次。清道光十七年(1837)武进知县吴时行、阳湖知县范凤楷进行重建,咸丰十年(1860)毁于战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