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债务,20世纪6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外债迅速增长,严重阻碍了经济发展,也影响国际金融制度的稳定。1974年联合国大会第六届特别会议要求国际社会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减轻发展中国家在苛刻条件下欠下的外债重担对发展造成的不良后果。1975年联合国大会第七届特别会议要求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要,研究减轻债务负担的办法。在审议过程中,发展中国家要求发达国家免除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债务,减轻困难较大国家的还本付息负担,延长债务偿还期,并提出了全面减轻或重新安排发展中国家债务的总体解决办法。但一些主要债权国只同意对有关债务国的困难予以单独考虑解决,反对通过多边谈判总体解决。1978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召开第九届特别理事会,债权国同意设法调整过去的双边官方发展援助条件,或采取其他类似措施作为增加官方发展援助净流动量的手段。1980年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理事会第21届会议又通过了有关发展中国家债务问题的第222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