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林斯顿法学院是由1847年创立,因经费不足于1852学院关闭。普林斯顿法学院1847年创立时只有3名教授,截止1852学院关闭也只有7名学生取得了法律学位。法学院相对独立于大学,自筹资金独立运营,后因经费不足自行关闭,大学从来也没有提供过资助。自普林斯顿大学创设以来,自1820年代开始就多次尝试建立法学院。1852年法学院关闭之后普林斯顿在1935及1974年皆计划再次成立法学院,甚至还考虑过在纽约市购入某所法学院,但由于花费巨大,至今无果。如今普林斯顿大学是8所常春藤大学里3所没有法学院的学校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