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首先提出了“补偿性工资差额理论”这个概念:不同的劳动和资本职业的利害,总的说来,在同一地方内,必然完全相等,或不断趋于相等。在同一地方内,假若某一职业,明显的比其他职业更有利或更不利,就会有许多人辞去比较不利的职业,而挤进比较有利的职业。这样,这种职业的利益,不久便再和其他各种职业相等……考虑到个人的利害,人必会寻求有利的职业,避开不利的职业。补偿性工资理论的三个前提:① 员工追求效用(而不是收入)最大化;② 员工了解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工作特征信息;③ 员工具有可流动性,员工可以有一系列可供选择的工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