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主义法学派,20世纪资产阶级法学派别之一,以反对传统法学、强调对法应采取“现实”态度而得名。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兴起,在美国法学界中与以R.庞德为首的社会学法学派一起长期占据支配地位。J.N.弗兰克、K.N.卢埃林(1893~1962)、W.U.穆尔(1879~1949)和H.奥利芬特(1884~1939)等人。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两个著名法学家O.W.霍姆斯和J.C.格雷(1839~1915)因为都曾认为法就是法官的判决,所以在有些法学著作中也被列为现实主义法学派的创始人。但作为一个法学派别来说,该派是在20世纪30年代由弗兰克、卢埃林等人创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