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军事训练是指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组织的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教学,以及与学生军事训练有关的其他活动。依据国家颁布的兵役法,按照训练方针和训练大纲,对在校学生实施军事教育和训练。目的是进一步树立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增强国防观念,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同时通过军事训练掌握一定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增强学生体质,为国防预备役储备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学生的军事训练进行过不同方式的试点。1955~195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为在大学生中培养预备役军官,在国防部领导下,派出现役军官,以设军事课方式,先后在全国14所高等学校进行了21种军事专业的试点训练;对127所高级中等学校进行了征集前初级军事训练试点。1958~1963年,大、中学校建立了民兵组织,并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结合重大节日活动,对学生进行了一些教育和训练。1963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部分高等学校、高级中等学校,再次以民兵训练方式进行军训试点。之后,高等学校军事训练,采取学生走出校门到部队和由部队派教员到学校训练的方式,在一部分学校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