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信托是信托企业集中众多客户的资金,投资于多种有价证券的信托服务业务。它由信托经营公司运用信托基金投资购入各种上市的有价证券,构成一个总的单位,再分割成数个小单位,并发行信托券向投资者出售,持券人日后如要转让,也可由信托经营公司收购。出售价和收购价决定于构成总单位的各种证券的市价。信托经营公司购入的各种证券,须另委托一信誉较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以受托人身份去持有和保管。而投资者的收益主要来自证券的利息和红利。这种信托具有风险分散、投资安全,能稳定地获得利息,便于以小额资本分享大额有价证券投资的特点。证券投资信托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和公司债、公债投资信托两种,后者较为流行。各国对商业银行进行信托投资活动是有一定限制的。例如美国1933年的银行法将银行通过信托业务进行的股票债券投资和银行以一般客户存款作资金来源所进行的股票债券投资作了严格的区分,前者受法律保护,后者受法律的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