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冈奇,1975年毕业于马耳他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75年至1988年从事律师职业。1989年至1997年任一家私营大公司董事长。1976年至1986年任马耳他天主教行动委员会主席。1988年,当选为议会议长。1996年,任议会反对党议会督导和党团秘书及影阁社会政策部长。1997年起,任国民党总书记。1998年,任社会政策部长和议会党团领袖。1999年,当选国民党副领袖,并出任副总理兼社会政策部长。2004年3月,当选国民党领袖,任政府总理。对华态度友好,曾于1996年和2000年先后作为议长和国民党副领袖率团访华。已婚,有两子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