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借资金稽核是对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相互之间因头寸不足,发生临时性的资金拆出拆入的合规性的监督检查。通过同业拆借的方式,对各类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资金余缺进行调节,以解决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稽核的主要内容: ①资金拆借是否合规。拆借对象是否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有无拆入资金弥补年度信贷资金缺口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情况。②拆借资金来源是否属于暂闲置的资金,拆借期限是否超过,金融机构有否低息拆入、高息拆出而获取利差的。一经查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分和制裁。